离婚了小孩判给女方户口还在男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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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9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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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8 03:46
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可是户口在男方,女方可以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或者迁移自己和孩子户籍手续。
上户口的材料有哪些
1、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4、结婚证明。
抚养权的具体规定主要包括:
1、抚养权归属: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于父母双方,离婚后可以由父母协商或者依法判决确定;
2、抚养费: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父母应当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父母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家庭经济情况协商确定抚养费用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申请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3、抚养权的行使:父母在行使抚养权时应当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和利益,为子女提供稳定、和谐的家庭环境和良好的成长条件。如果父母对于抚养权的行使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4、抚养权的变更:如果父母双方对于抚养权的归属存在争议,可以向人民*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的归属。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并在法律程序中进行判决和确认。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