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08 21:2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0 16:44
挪用公司二500元,达不到挪用资金罪刑事立案标准,不承担刑事责任,但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返还资金,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