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08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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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00:50
上位学习,也称总括学习,是指在认知结构中原有的几个观念的基础上学习一个包容性程度更高的命题,即原有的观念是从属观念,而新学习的观念是总括性观念。在这些原有观念的基础上学习一个概括和包容程度较高的概念或命题时,便产生上位学习。
例如,儿童在知道“苹果”“梨”“香蕉”“橘子”等概念之后,再学习“水果”这个概念时,新学习的概念总括了原有的概念,新学习的概念就更具有意义。又如,在学过正方体、长方体等形体的体积计算公式后,学习一般柱体的体积计算公式(V=SH)就属于上位学习。
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是指将概括程度或包含程度较低的新概念或命题归属到认知结构中已有的、概括程度或包含程度更高的适当概念或命题之下的学习,从而获得新概念或新命题的意义。这种归属过程多次进行,就导致知识不断产生新的层次,因而也就不断分化与精确化。
如先学习词“油”,再学习“汽油、柴油、菜子油、玉米油、花生油”等,学生就会更清楚“油”的意义。归属学习的效率由原认知结构中的观念的形成过程和巩固程度决定。
扩展资料:
奥苏伯尔按照新旧知识的概括水平及其相互间的不同关系,提出了三种同化方式: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主要是指学习者将概括程度处在较低水平的概念或命题,纳入自身认知结构中原有概括程度较高水平的概念或命题之中,从而掌握新学习的有关概念或命题。按照新知识对原有知识产生影响的大小,下位学习又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派生类属学习,即新学习的知识仅仅是学习者已有概念或命题的一个例证或是一种派生物。例如,学习者掌握了个性心理的基本特征后,就不难理解个性心理中具有代表性的性格的特征了,这种学习不仅使新知识获得了意义,而且使原有知识获得了证实或扩充。
另一种是当学习者获得一定的类属于原有概念或命题的新知识以后,使自身原有的概念或命题进一步精确化,使其受到限制、修饰或扩展,这种学习称为相关类属学习。
例如,学习者已经熟悉了“氯在点燃状态下可以与铁发生化学反应”的命题,现在学习新的命题“溴在点燃状态下也可以与铁发生化学反应”,后一命题与前一命题之间只是相关关系,后者不可以从前者中派生出来。
上位学习(又称为总括关系)是指在学习者已经掌握几个概念或命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一个概括或包容水平更高的概念或命题。如学习者在熟悉了“感知”、“记忆”、“思维”这些下属概念之后,再学习“心理过程”这个概括程度更高的新的概念,这个概括水平更高的新概念主要通过归纳原有下位概念的属性而获得意义。
当新学习的概念和命题既不能与原有知识结构中的概念或命题产生下位关系,也不产生上位关系,而是并列关系时,这时的学习便只能采用并列结合学习。如学生在学习了心理过程的基本知识以后,再学习个性心理的有关知识,这时的学习就是并列结合学习。
参考资料:上位学习_百度百科 下位学习_百度百科 学习理论_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00:56
你这样记,上位学习就是向上学习。向上就是从低级到高级。下位学习就是向下学习,由高级到低级。就分清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00:55
区分方法如下:
首先先明确概念
1.下位学习(类属学习):指将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低的新概念或命题,归属到认知结构中原有的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高的适当概念或命题之下,从而获得新概念或新命题的意义。
比如已经有了“羊”的概念,后学习了“山羊”的概念,这时将“山羊”归属到原有的“羊”的概念之下,这就是下位学习。
2.上位学习(总括学习):是指新概念、新命题具有较广的包容面或较高的概括水平,这时,新知识通过把一系列已有观念包含于其下而获得意义,新学习的内容便与学生认知结构中已有观念产生了一种上位关系。
比如新学到一个命题:“羊是吃草的动物。”这时将个体在学习前已有的另一个命题:“山羊是吃草的动物。”这一命题包含在其中,这就是上位学习。
这两个例子表明,上位学习和下位学习都具备两个特征:
①都存在概念或命题的高低层级关系;
②都存在已知的旧观念和新获得的新观念。
因此可以通过通过画图的形式,结合这两个特征对上下位的关系进行快速判断。具体流程可以参考如下:
①先将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高概念或命题放于上面(较高)的位置,较低概念或命题放于下面(较低)的位置;
②再从已知的旧的概念或命题画箭头指向新获得的新观念;
③根据箭头的方向判断上、下位学习即可,箭头向上即为上位学习,箭头向下即为下位学习。
比如先前的例子:先学习了“羊”的概念,后学习了“山羊”的概念。具体操作如下:
①“羊”的概括程度较高,“山羊”的概括程度较低;
②由已有的旧概念“羊”为起点画箭头指向新概念“山羊”;
③直观看出“先学习了‘羊’的概念,后学习了‘山羊’的概念。”这是一种下位学习。
下面用一道考试真题来验证:
例:英语老师先教学生蔬菜、水果、肉的英文单词,再教羊肉、猪肉、牛肉、胡萝卜、辣椒、西红柿、芒果、木瓜、香蕉等英文单词,并要求学生把后者放入到前者的类中。这种只是学习属于( )(2017下半年教师资格证真题)
A.下位学习
B.上位学习
C.组合学习
D.并列学习
解析: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是一种把新的观念归属于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某一部分,并使之相互联系的过程。
题干中英语老师先让学生学习上层概念,后学习下层概念,再要求学生把新学习的下层概念纳入到原有上层概念中。属于下位学习。故正确答案为A。
接下来用做题技巧来尝试解决这个问题:
①首先判断得到“蔬菜等”级别较高,“羊肉等”级别较低,因此将其分别放在较高、较低的位置;
②接下来判断得到先得到的概念为“蔬菜等”,后得到的概念为“羊肉等”,并绘制箭头,因此得到图像如下:
所以得到结论:下位学习,故答案为A。
扩展资料:
奥苏伯尔按照新旧知识的概括水平及其相互间的不同关系,提出了三种同化方式: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主要是指学习者将概括程度处在较低水平的概念或命题,纳入自身认知结构中原有概括程度较高水平的概念或命题之中,从而掌握新学习的有关概念或命题。
按照新知识对原有知识产生影响的大小,下位学习又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派生类属学习,即新学习的知识仅仅是学习者已有概念或命题的一个例证或是一种派生物。例如,学习者掌握了个性心理的基本特征后,就不难理解个性心理中具有代表性的性格的特征了,这种学习不仅使新知识获得了意义,而且使原有知识获得了证实或扩充。
另一种是当学习者获得一定的类属于原有概念或命题的新知识以后,使自身原有的概念或命题进一步精确化,使其受到限制、修饰或扩展,这种学习称为相关类属学习。
例如,学习者已经熟悉了“氯在点燃状态下可以与铁发生化学反应”的命题,现在学习新的命题“溴在点燃状态下也可以与铁发生化学反应”,后一命题与前一命题之间只是相关关系,后者不可以从前者中派生出来。
上位学习(又称为总括关系)是指在学习者已经掌握几个概念或命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一个概括或包容水平更高的概念或命题。如学习者在熟悉了“感知”、“记忆”、“思维”这些下属概念之后,再学习“心理过程”这个概括程度更高的新的概念,这个概括水平更高的新概念主要通过归纳原有下位概念的属性而获得意义。
并列学习是指当新学习的概念和命题既不能与原有知识结构中的概念或命题产生下位关系,也不产生上位关系,而是并列关系时,这时的学习便只能采用并列结合学习。如学生在学习了心理过程的基本知识以后,再学习个性心理的有关知识,这时的学习就是并列结合学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 学习理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00:57
一般给题目的话 如果是低级的纳入高级的就是下位学习,反之则是上位学习;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00:51
上位学习:也称总括学习,是指在认知结构中原有的几个观念的基础上学习一个包容性程度更高的命题,即原有的观念是从属观念,而新学习的观念是总括性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