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17 14:4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9 0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高等院校的学生必须参加军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四十五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对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学生,再进行短期集中训练,考核合格的,经军事机关批准,服军官预备役。
关于军训的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四十七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配备军事教员,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
第四十八条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由教育部、国防部负责。教育部门和军事部门设学生军事训练的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人,承办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 南湖区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