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4-18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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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20 20:19
认知发展学派的游戏理论认为在具体运算阶段出现的游戏是规则游戏。
游戏理论由心理学家威廉·斯蒂芬森提出的一套新异的媒介观。斯蒂芬森集中探讨了传播的游戏性质。他先将人类的所有行为分成工作与游戏两种。他说工作是对付现实,是谋生,是有产品的。相反,游戏基本上是没有产品的除非是提供自我满足。
与此相应,他又分出两种传播:一种是工作性传播,比如下达命令;另一种是游戏性传播,比如相聚闲聊。游戏理论的内容是指与其把媒介当成工具,不如把它视为玩具,人们摆弄媒介与其说是出于功利的考虑,不如说是为着游戏的目的。
工作性传播由于带有任务的成分在内,对参与传播者的身心来讲是不愉快的,所以斯蒂芬森供工作性传播为传播—不快。相反,游戏性传播并没有什么具体的目的,仅仅是寻开心,对参与者来说总是轻松愉快的,所以斯蒂芬森称游戏性传播为传播—愉快。
斯蒂芬森把大众传播视为游戏性的传播,即人们读报纸,听广播,看电视就像儿童玩过家家一样,主要在于消遣娱乐,以便把自身从成人化的工作环境中解放出来。斯蒂芬森的这一新奇理论,揭示了媒介另外一种重要而一直被忽略的性质。
游戏理论的意义与不足:
斯蒂芬森的游戏论很有独到之处,不过未免矫枉过正。他把传播的游戏性、媒介的玩具化过分夸大,使之超出正常的界限。
媒介诚然有玩具的意味而不纯属工具,大众传播确有游戏的成分而不仅是工作。但是,从总体上看媒介还是工作性的而不是游戏性的,大众传播还是功利性的行为而不是玩耍性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