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协议营业执照也注销但对方一直未办新的,店铺的经营责任该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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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17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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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8 22:47
营业执照已经注销的,现在的经营者就要对店铺的经营负责任。
法律分析
如店铺已经转让了,在营业执照没有注销的时间段内,别人已经接受经营了,期间出了问题,原经营者(营业执照持有人)机会受到牵连。如果现阶段经营者一直没有出问题,只是以及担忧,可以采用微信或短信与对方沟通,说明店铺已经转让很长时间了,现要求对方赶紧办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这样就可以为自己落实店铺已经转让的证据。 开店不办理营业执照属于无照经营。对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1、对于无照经营行为,可根据不同情况,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处以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对为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对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罚款。4、拒绝、阻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8 22:49
首先,营业执照已经注销的,现在的经营者就要对店铺的经营负责任。但也有一个特殊情况,如店铺已经转让了,在营业执照没有注销的时间段内,别人已经接受经营了,期间出了问题,原经营者(营业执照持有人)机会受到牵连。如果现阶段经营者一直没有出问题,只是以及担忧,可以采用微信或短信与对方沟通,说明店铺已经转让很长时间了,现要求对方赶紧办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这样就可以为自己落实店铺已经转让的证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18 22:44
营业执照进行注销,让对方重新申请,个体户营业执照办起来也快。授权对方使用,发生问题会受连带责任的。最好注销,或者变更经营者姓名。不注销就变更吧。稳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