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3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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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0 03:55
4月23日晚间消息,23日,“*中国”公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提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做好语音和视频连线、评论、弹幕等互动内容的实时管理,不得以删除、屏蔽相关不利评价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本办法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直播带货不得删除屏蔽不利评价#也登上微博热搜。对此,有网友表示:“不用删除,他们都是卖完下架,上新的链接也看不到差评。”也有网友评论称:“还有不准店家各种名义*扰要求买家删除差评。”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主播应满十六岁
总体来看,《办法》对直播平台信息安全管理、营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等机制、措施做了进一步的明确。
在年龄和直播内容方面,《办法》规定,直播营销人员和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申请成为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的,应当经监护人同意。
以上内容参考:北京日报客户端-直播带货不得删除屏蔽不利评价,主播应满十六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0 03:55
直播带货新规:不能删除不利评论,这就能管住不良商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