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09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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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0 00:00
判定标准是: 一、挪用*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二、挪用*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三、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走私等非法活动。 《 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 挪用*罪 ,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