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21 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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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2 07:56
法律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法律同时调整一个相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矛盾的社会现象。
产生原因:
1、在主权平等的国际社会,各国立法权彼此独立,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制定的法律在本质上必然不同,内容上的差异和相互之间的冲突在所难免。
2、法律除了受阶级本质的约束以外,还受到一国经济、文化、历史、宗教、习惯等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因此相同社会制度的国家的法律之间也会存在差异。
3、在一个国家内部,其立法权也有多个部门行使,因此,不同部门制定的法律也会发生冲突。
4、法律总是以一定的社会关系,加上立法者对社会关系发展变化的有限预测为依据而制定的,因此随着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在一定地区施行的法律也会随之变化,这样,新法与旧法也会存在差异,产生冲突。
扩展资料:
法律冲突,是指涉外民事关系中所涉及的外国法的规定与处理该关系的*地法对同一问题规定歧异的情况。产生法律冲突的条件为: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问题作了不同的规定;处理该关系的*所属国家承认外国规定的效力。
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有:
(1)在国内法或国际条约中规定冲突规范,指明某种关系应适用何国法;
(2)国家之间以条约或公约的形式制定缔约国之间共同遵守的统一实体规范。
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
1.间接调整方法。
通过冲突规范调整法律冲突。即通过制定国内或国际的冲突规范,只指出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来调整某种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2.直接调整的方法。
指通过统一实体法调整的方法,即有关国际间通过双边或多边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来直接确定当事*利义务,从而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冲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2 07:57
法律冲突指:
是指涉外民事关系中所涉及的外国法的规定与处理该关系的*地法对同一问题规定歧异的情况。产生法律冲突的条件为: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问题作了不同的规定;处理该关系的*所属国家承认外国规定的效力。
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1、在现实生活中出现大量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
2、所涉各国民法上的规定不同。
3、司法权的独立与平等。
4、国家为了发展对外民商事关系,必须承认内外国法律的平等,即在一定范围内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
扩展资料
法律冲突:三大规则之法理研辩
上位优先、新法优先、特别优先,是法律冲突的三大适用规则。那么,该三大规则的法理依据分别是什么、它们之间有何不同,对于此类问题,可从不同视角来观察。
常见的说法有如:上位优先是因为上位法是下位法的根据且其位阶效力高与下位法;
新法优先是由于“后立法权的优越性”、“新法内容的优越性”和“人类理性的进步性”;
特别优先则有“例外法使原则法失效”等法理依据。
这些传统而权威的理论当然自有其一定的道理,但也绝非*不破的永恒真理。本文的立论基础是:所有的法律适用都须以法律规范的效力为选择依据,而法律规范之间的效力比较可区分为有无和强弱两种情形。
也就是说,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均与系争案型相符合的场合,必须适用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若该多个法律规范均属现行有效,则应当适用与系争案型最为吻合贴近的法律规范。基此认识,笔者着重从法律规范的层面上探讨法律冲突三大适用规则的法理依据,并试作比较与分析。
参考资料:中国*网-法律冲突:三大规则之法理研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律冲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2 07:57
法律冲突,又称法律抵触,指对同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因所各国民法规定不同且都有可能对它进行管辖而发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2 07:58
法律冲突也称法律抵触,是指在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由于其涉外因素导致有关国家的不同法律在效力上的抵触。一个涉外民事关系必然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个问题作了不同的规定,而且都主张对该法律关系适用自己的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了该适用哪个国家法律的问题。解决法律冲突的途径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冲突法途径。冲突法调整,也称间接调整,即在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中,制定法律适用原则,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适用内国法,在什么情况下应该适用外国法以及哪一个外国法,然后再按照所指定的那个国家的实体法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另一种是统一实体法途径。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用来确定当事*利义务的规范。这些规范可以避免法律冲突的实际发生,可以更迅速、准确、直接地确定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是解决法律冲突的理想方法。第三种是通过司法管辖权的划分来解决法律冲突。英国在早先相当一段时间内,将法律适用问题作为司法管辖权的从属问题来处理。如果认为*有管辖权则予以受理并适用英国法律。直至今日,英国在涉外婚姻家庭领域内的某些问题仍采用此种做法。这样,法律冲突或者法律选择问题虽然存在,但已经为司法管辖权所吸收,成为一个从属问题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2 07:58
法律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法律同时调整一个相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矛盾的社会现象。产生原因:1、在主权平等的国际社会,各国立法权彼此独立,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制定的法律在本质上必然不同,内容上的差异和相互之间的冲突在所难免。2、法律除了受阶级本质的约束以外,还受到一国经济、文化、历史、宗教、习惯等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因此相同社会制度的国家的法律之间也会存在差异。3、在一个国家内部,其立法权也有多个部门行使,因此,不同部门制定的法律也会发生冲突。4、法律总是以一定的社会关系,加上立法者对社会关系发展变化的有限预测为依据而制定的,因此随着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在一定地区施行的法律也会随之变化,这样,新法与旧法也会存在差异,产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