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3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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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9:06
该*设立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具体到落地执行恐怕困难重重,北京此举最终能否成为模范试点,归根结底还是要看具体实施和*反馈。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的3年过渡期将于2021年10月31日结束。近日,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印发《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相关部门组织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经销商、门店,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方式开展车辆置换。同时,完善车辆回收机制,严密组织拆解报废。*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处罚。
鉴于超标电动车的泛滥已然成为如今社会隐患,整治之风势在必行。放眼全国,在不同地区都在积极探索、试行整治方案,但由于整治标准模糊、涉及数量庞大、人力成本投入难以持续,加之整治方案宣传效果不佳,争议性普遍存在等制约,各地方案均未行之有效。
而随着北京市“3年过渡期”的战略性的部署实施,此次整治超标电动车活动在宣传、具体方案和人性化考量等方面更为全面,因此,在11月的落地执行后,如果收获甚佳,那么该方案的可行性将被其他各地吸收借鉴。从而触发全国各地联动整治超标电动自行车浪潮。
即便北京市的整治超标电动车的执行已经取得足够铺垫和预热,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必然存在争议点和难以预见的困难。例如:
1、在旧车折价回购置换为合规新车环节中,从相关部门的牵头组织到经销商、门店的执行中是否存在脱节情况?
2、路面执法过程中,面对大量超标车辆违规上路的情况执法面积能否做到全面覆盖?
3、在资金、人力的漫长消耗中,最终是否会出现虎头蛇尾的局面,或者出现“城区严苛,村镇宽松”的区别执法情况?
因此,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群众利益。换言之,这场整治的手段背后应该添加入更多的人情和引导。我觉得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做法应尽可能地向群众倾斜,不能让民众觉得在新*的执行代价是要百姓吃亏。
此外,基于国情考虑,电动车的存在和使用已经深深嵌入群众出行习惯,即便有3年过渡期的缓冲,但在执法过程中同样要循序渐进,切忌一刀切,让这场文化革新赋予更大的自由空间。
所以,我觉得对于官方“11月起,市**交通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处罚”的通告释出,除了原则上的严苛外,更多的还是想通过“杀鸡儆猴”的震慑力来扭转群众的交通习惯,最终达到群体“自觉”的结果。
当然,在法规强制和市民自我约束的基础之上,实现街面“洁净”会是必然结果,但令人担忧的是,这种新秩序的形成最终能否经得住时间的考验确实是一个疑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9:06
我觉得很正常,因为超标电动车不仅有安全隐患,而且涉嫌违规,所以应该被处罚。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9:07
我觉得这件事情处罚的非常好,因为电动车如果超标的话,对我们人是有非常大的危害性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9:07
个人认为这样的处罚真的非常好,因为电动车确实是存在着一些不好的行为,而且以前没有相关于电动车的法规,所以电动车在行驶的时候特别肆无忌惮,根本就不遵守交通法则,所以也导致了很多交通事故的产生,所以好好进行一下管理也是非常有必要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9:06
该*设立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具体到落地执行恐怕困难重重,北京此举最终能否成为模范试点,归根结底还是要看具体实施和*反馈。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的3年过渡期将于2021年10月31日结束。近日,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印发《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相关部门组织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经销商、门店,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方式开展车辆置换。同时,完善车辆回收机制,严密组织拆解报废。*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处罚。
鉴于超标电动车的泛滥已然成为如今社会隐患,整治之风势在必行。放眼全国,在不同地区都在积极探索、试行整治方案,但由于整治标准模糊、涉及数量庞大、人力成本投入难以持续,加之整治方案宣传效果不佳,争议性普遍存在等制约,各地方案均未行之有效。
而随着北京市“3年过渡期”的战略性的部署实施,此次整治超标电动车活动在宣传、具体方案和人性化考量等方面更为全面,因此,在11月的落地执行后,如果收获甚佳,那么该方案的可行性将被其他各地吸收借鉴。从而触发全国各地联动整治超标电动自行车浪潮。
即便北京市的整治超标电动车的执行已经取得足够铺垫和预热,但在具体的实践中必然存在争议点和难以预见的困难。例如:
1、在旧车折价回购置换为合规新车环节中,从相关部门的牵头组织到经销商、门店的执行中是否存在脱节情况?
2、路面执法过程中,面对大量超标车辆违规上路的情况执法面积能否做到全面覆盖?
3、在资金、人力的漫长消耗中,最终是否会出现虎头蛇尾的局面,或者出现“城区严苛,村镇宽松”的区别执法情况?
因此,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群众利益。换言之,这场整治的手段背后应该添加入更多的人情和引导。我觉得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做法应尽可能地向群众倾斜,不能让民众觉得在新*的执行代价是要百姓吃亏。
此外,基于国情考虑,电动车的存在和使用已经深深嵌入群众出行习惯,即便有3年过渡期的缓冲,但在执法过程中同样要循序渐进,切忌一刀切,让这场文化革新赋予更大的自由空间。
所以,我觉得对于官方“11月起,市**交通管理局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道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处罚”的通告释出,除了原则上的严苛外,更多的还是想通过“杀鸡儆猴”的震慑力来扭转群众的交通习惯,最终达到群体“自觉”的结果。
当然,在法规强制和市民自我约束的基础之上,实现街面“洁净”会是必然结果,但令人担忧的是,这种新秩序的形成最终能否经得住时间的考验确实是一个疑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9:08
这件事情我是特别赞同的,只有这样才可以保证这些乘车人的安全,而且也是出于安全的考虑,让城市的形象变得更好。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9:06
我觉得很正常,因为超标电动车不仅有安全隐患,而且涉嫌违规,所以应该被处罚。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9:07
我觉得这件事情处罚的非常好,因为电动车如果超标的话,对我们人是有非常大的危害性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9:07
个人认为这样的处罚真的非常好,因为电动车确实是存在着一些不好的行为,而且以前没有相关于电动车的法规,所以电动车在行驶的时候特别肆无忌惮,根本就不遵守交通法则,所以也导致了很多交通事故的产生,所以好好进行一下管理也是非常有必要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9:08
这件事情我是特别赞同的,只有这样才可以保证这些乘车人的安全,而且也是出于安全的考虑,让城市的形象变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