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差额征税如何开票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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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9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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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5 13:35
劳务派遣*开具可以全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依6%的税率计税,也可以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全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税,也可以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税。其中的差额扣除部分,是指纳税人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此部分费用,不得开具*专用*,可以开具普通*。
*应当套印全国统一*监制章。全国统一*监制章的式样和*版面印刷的要求,由*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监制章。*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印制*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