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打架怎么判? 懂法律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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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31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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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3:42
我是学法律的,酒后伤人要追究其的民事责任,严重的要追究其的刑事责任.
醉酒的人犯罪不能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根据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能力程度的不同,又可将刑事责任能力作不同的分类,对于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应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反之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介于二者之间的为*刑事责任能力。根据这种分类,结合前文所述醉酒类型,笔者认为生理性醉酒犯罪因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有辨认和控制能力,自然应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而病理性醉酒犯罪是由于行为人饮酒引起精神病发作,对自己的行为无辨认和控制能力,这已经超出了醉酒的范围,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除此之外,复杂性醉酒和慢性酒精中毒者犯罪就当负责任。因为1尽管复杂性醉酒和慢性酒精中毒行为人对其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有所减弱,但并未完全丧失,况且这种减弱完全是行为人有意识造成的,是一种原因性过错行为,可以说是行为人主观上有罪过;2行为人稍加努(下转第30页)(上接第27页)力完全可以杜绝这种醉酒行为的发生;3醉酒是一种恶习,违背社会公德。正是基于这几点,我国1979年7月1日实施的第一部《刑法》就明确规定了醉酒犯罪必须负刑事责任。1997年10月实施的修改后的新《刑法》仍然将醉酒应负刑事责任列入法律条文之中。笔中先后查阅了近十年来全国*常委会制定的有关刑法方面的23个条例、补充规定和在各种民事、经济、行*律中“依照”“比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130多个条文,从来都没有涉及醉酒犯罪问题。因此,在刑法没有修改之前或有关醉酒犯罪的刑事责任能力的司法解释出台前,对于醉酒的人减免刑事责任都有悖于现行刑法,有悖于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方针。现行法律无论是否“合理”,他都是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人们只能让自己的行为、认识去适应法律,以法律为坐标,修正自己的行为,而不能让法律去适应个人行为、认识。因此,在实践中法医学界提出的复杂性醉酒和慢性酒精中毒负*刑事责任能力的观点是错误的,与现行刑法精神相悖,不应认同。况且实践中对醉酒鉴定矛盾百出,如案例一、二同为复杂性醉酒犯罪,一例为*刑事责任能力而被判缓刑,另一例则因无刑事责任能力被释放。案例三中嫌疑人的犯罪动机、目的很明确,能够控制和辨认自己的行为能力,却被认定无刑事责任能力,做出这种鉴定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至于病理性醉酒因其属于饮酒引发的精神病,不应负刑事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3:43
酗酒*,酒店不需要停业,报案之后,事实查找属实就可以立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3:43
不管是不是洒后,只要有证据证明老板的伤是顾客造成的,就要承担责任.造成轻伤是判不了的,只能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赔偿老板的医药费,另外立案侦查不需要停业,立案侦查是派出所的事,不管用什么方法,都要调查清楚,否则就是不作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3:44
立案侦查不影响酒店继续营业,根据描述,应适用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事责任方面需要承担医疗费用及其他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3:44
我国刑法18条明文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同样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建议首先做法医鉴定,作为处理案件的根据,如果构成轻微伤害,由派出所调解进行民事赔偿,如果构成轻伤及以上的伤害,就达到刑事处罚的条件。民警这样说是为了他们调解减少阻力罢了,不要上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