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又没打借条,只有每次往他账号转款的记录算不算证据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30 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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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4 05:51
是关键证据,但不充分,还要有借款人认可借款事实的录音、手机信息、网上聊天记录等。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4 05:43
分手后变成这样的情况很是尴尬,他如果是个明白人的话,就该主动还钱。太不应该这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