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保险公司业务员的过错还可以索赔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30 06:05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23:52
无论任何人的过错导致理赔不了,那就理赔不了了!保险公司只认合同以及事实,不认人!如果事实有偏差你可以试着打95511申诉,但几率很小!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3 23:52
如果在投保之前就有疾病,而在投保时没有在“病史那一栏就打钩”,叫做隐瞒病史,属于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违反了保险的诚信原则。不叫“未尽忠实义务”。
如果张先生能够有证据证明是业务员不让他尽告知义务的,则应当由该业务员承担后果责任。但这种事儿,很少留下文字记载,在实践中,想求证业务员不让他尽告知义务是很难的。
不要把这事儿往业务员身上推,推到他身上了,反到说明保险公司没有责任。这是因为,保险业务员并不属于保险公司的员工,他们的法律称呼应该“保险代理人”,他们与保险公司是代理合同关系,他们的过错保险公司不承担。而让业务员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就是你费尽力气赢了官司,也很难执行,要注意了,“跑保险的”都是连做小买卖都没有本钱的穷人啊。
张先生可以换个角度说。因为当时确实只认为是感冒,并不知道自己患的是肝癌。这是比较容易求证的,因为在医院的病历中记载丰他的就诊时期的确诊日期,只要这两个日期是在他投保之后
,则可以证明,他当时确实不知道自己患了肝癌,即不存在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和隐瞒病史的问题了,保险公司就应当赔偿了。在这个情况下,业务员还可以成为证人,证明当时确实只认为是感冒,并不知道自己患的是肝癌。
律师费与具体的诉讼的标的金额有关,并可以与律师事务所进行商量。这就像到市场买菜一样,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在当地多问几家律师事务所就知道应该请谁代理,和要付多少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