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取保候审后再收监是什么情况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29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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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1 13:50
当事人被取保候审后又被收押的,主要的原因可能是三个:
1、因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而被取消取保候审措施;
2、因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而被取消取保候审措施;
3、被法院判处实刑,从而被收押服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1 13:50
具备取保候审条件,还可以批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