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常行驶左拐弯,直行车道强行变道插我车,发生刮擦事故,对方付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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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6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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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8 11:44
交警一般是看事故车辆的停车位置判断。也就是说如果直行车抢道转弯和你发生碰撞,假设你在道内,而他至少有一侧轮子在分道线外的话,他的全责。但如果他抢道车身已经进入转弯道内,你撞了他屁股的话,就说不清了。他肯定说你追尾,除非你有行车记录仪取证。 如果是两车已经都驶出了停车线进入转弯,而路面又没有转弯延生线,这个情况就看交警怎么处理了,最可能的是三七开,你三他七。 为了避免这种说不清的情况,还是建议装一个记录仪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8 11:45
具体由交警认定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