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6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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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5 04:00
您好,可以报考,教育部对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的身体条件规定:有下列疾病和生理缺陷的考生的限报专业,(17)凡报考学龄前儿童教育、烹饪、食品科学、护理、旅游、餐旅等专业,应进行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A .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180单位(含18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40单位(含40单位)以上者。B.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高于130单位或赖氏法高于2 5单位并伴有麝草酚浊度试验阳性或其他肝功能检验有一项异常者。C.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动血凝法阳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