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释放监室居住,法院判了,还会不会进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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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3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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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5 18:38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属于准羁押性质强制措施,它与*的判决结果不一种法律关系,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同样可以判处监狱服刑或看守所拘役。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机关、*或*决定。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准羁押性质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15 18:38
不会,根据*判决执行,如果需执行拘役以上刑罚,进的是看守所或者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