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安置房买卖是否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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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5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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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15 08:04
不能一概而论,取决于该安置房的性质和是否附有权利的*。农村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相比具有定向性、*性、价格指导性等特殊性,在处分权利方面也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是并非完全不能买卖,一般而言,这类房屋的买卖具有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各地的*不一,房屋可以买卖的时间、对象等方面条件的*也不相同。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拆迁安置房常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集体土地上由村里统一规划建房,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被拆迁成员人口分配住房面积。
这种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只供农业人口解决居住,土地性质是集体宅基地。目前,这类房屋不允许上市交易,包括房屋占用的宅基地在内,只允许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买卖(转让)。具体说就是:房屋可以买卖,宅基地也可以随房转让,但是只能是在同一个村子内部成员之间进行。否则,无法办理过户、确权手续。
二、*划拨土地建房,置换给被拆迁的农民居住。
这类房屋产权不完全,也就是土地产权不完整。国家规定,这类房屋五年内不准买卖。五年后可以买卖,但是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三、具有完全产权的商品房
目前,农村拆迁,特别是城郊村、城中村拆迁,很多是*提供商品房房源,对农民直接进行货币补偿,由农民自主选择购买住房。这类房子具有完全产权,可以自由买卖。
对国家征收农村宅基地而补偿的安置房,并非绝对的不能买卖,买房要持谨慎态度,到有关部门查询该安置房的性质,不能购买非商品房性质的安置房,否则可能面临相应买卖合同被判无效的法律风险。
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