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发回重审一审法院一托就是十五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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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5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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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05 11:46
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仍按照一审程序的规定审理。根据法律规定,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人民*审理公诉的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发回重审的案件,*适用裁定通知当事人。*违法,可以提供证据,向*反映,*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纠正*的错误。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七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人民*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