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5 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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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5 00:43
在全部立法程序中具有决定意义的是法律案的表决。
立法程序定义:
立法程序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法定步骤和顺序。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公开性、交涉性及自律性等几大属性。现代立法程序的价值体系主要由正义、效率和秩序等构成。
其中,正义奠定了立法程序的道德基石,效率赋予了立法程序经济性的内涵,秩序则给立法程序注入了制度化的理念。
现代立法程序的建构及运作应当遵循“正义优先、兼顾效率和秩序”的价值取向。任何立法活动都离不开一定的程序,立法程序与立法活动的关系如同行为的手段方法与行为的目标。
立法权限的划分:
我国是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大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发展很不平衡。因此,国家立法权的划分,既要充分体现主权在民的原则,确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立法中的优势地位,又要赋予**和地方适当的立法权限以便对国家进行有效的治理。
基于这种考虑,我国立法权主要包括国家立法权(由全国*及其常委会行使)、行政立法权(由*行使)、地方立法权(由省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
立法程序的基本特性:
民主性:
立法的*代表性在相当程度上是通过立法程序的民主性彰显和体现的。现代立法程序其实就是一种通过多数表决作出民主决策而使一切法律具有可变性的制度设置。“民主的真正价值显然不是取决于多数人的偏好,而是取决于多数人的理性。
公开性:
具体而言,立法程序的公开性要求具体立法活动,包括提案、质询、讨论、审议和表决等应当让公众知晓;立法听证应当公开进行,尽可能通过新闻媒体对外传播。除涉及国防、外交或其他重大事务不宜公开的外,任何立法会议均应公开举行。
交涉性:
立法程序交涉性的道德基础是妥协、合作和宽容的精神。“妥协、合作和宽容”堪称立法程序制度化解利益冲突的奥秘所在,同时也是立法者从事立法活动所应具备的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