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分 以“诚信与法制”为题一篇文章 六七百字 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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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3 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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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1:40
诚信与法制是当今社会的取向,但究竟如何建立?不是谁高呼一声、写几篇文章、开几次大会就能建立的。应该*制是任何一个社会稳定的基础,没有了法制,谈不上社会秩序,更谈不上社会进步与发展,而诚信则同一个国家的发展有着重要关系。
诚信同法制究竟有什么关系?
11月2日12频道法制节目讲了两个案例:
其一,都是三口之家,一场车祸,男人遇难,造成了一家只留母女;车主因此背上巨债、妻离子散。这个车主为了还债,白天在建筑工地上搬水泥,晚上干零工,白天不出工时,则收废品,目的就是要还债。就这样还了2年多。当对方知道了他如此这样还债时,没有了原来的痛恨,多了一分同情,没有原来的那种仇恨,她将已去的丈夫留下的旧书送给他。而他确在这堆旧书中,找到了车祸的最终原因:死亡者已经身患绝证,为了妻子的生活撞车自杀。他为了自己的名声,上诉*,*则对2年前的那场车祸重新进行了审理,撤销了原判,并判死亡一方归还车主已付款项,但车主确自愿放弃了他2年中用血汗挣的钱。
在社会中,法律能解决对与错的问题,但不能解决所有社会矛盾。车主的事实*知道以前,他没有能力偿还债务,那母女两人也对他无法,*对他也没有任何办法,因为他无力偿还,但他确一无返故地用自己的血汗去还债。要看看社会上那些大公司或是老板等一些身份高贵者的欠债者,他是一种什么表现。
其二,北京一个汽车商,将一台已经有多次碰撞的红旗车以欺诈的方式卖出,*也只是让他返还事主11万多元而已。
可以说诚信是商业的基础,但在中国没有几个商人会讲诚信,这也是中国商业为什么做不大的重要原因。可以看*的企业有多少超过50年的,就是超过30年、20年的又有多少?好不容易做到了规模,就开始了商人特有的“奸情”,什么苏丹红、毒奶、毒鸡蛋、毒酒、毒药等全都上市了。
这一切实质是源于*的法制。*所有要做就是要维护社会各个方面的安全,而现在他所做的则是想法设法为企业找出路、找借口。汽车经销欺诈就是要制他的欺诈罪,让它倒闭,生产毒毒奶、毒鸡蛋、毒酒、毒药的企业发现一个就要彻底*它。
法制没有,那会有诚信?
当今社会人们越来越频繁地遭遇诚信缺失的无奈:假酒、毒米、陈馅月饼、虚开**案、基金黑幕、足球黑哨、高考作弊……这不断弥漫着的无奈在无声地侵害着社会的肌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演变成和陌生人打交道时疑虑重重,办事情要找熟人,规定、制度、契约甚至法律都无形中打了折扣变了形。人们不禁惊呼:诚信危机! 如果简单地说中国社会缺少诚信的道德因素,国人绝不会答应。因为"诚信"自古就是中国社会基本的道德规范,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实际上,我们一直引为骄傲的传统诚信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并不是一回事。中国传统的诚信只是对个人修养的倡导而不是对社会所有成员的诚信,它仅限于自然经济下封闭的亲人熟人小圈子的关系,是传统诚信观的一种形象化表述。
诚信危机的出现,究其本源在于每个世俗的人都有一种最大限度寻利的自然冲动,这种冲动被两种基本的社会要素所规制,那就是道德理性和法律强制。人是精明的动物,决定实施行为前往往需要把成本和收益进行理性计算。他们在道德、法律、利益上徘徊,为的是寻找一个可以使自己付出的成本与收益差最大的方法,只要利益的*大于可能受到的惩处,就总有那些以身试法者"前仆后继"。他们并不想以等价交换来获取利益,而是以欺诈等低于等价的成本来获取利益。一旦这些行为没有得到及时遏制而习以为常时,诚信就开始失去存在的土壤。结果将是市场秩序的崩溃,人民生活的混乱。立法者们试图通过一次次的修正法律来改变这种现象,但却发现无论如何努力,只要人们心存恶意,总能找到规避的方法。于是人们将市场中的道德规范法律化,使之成为一条强制性条款,这就是民法中奉为"帝王条款"的诚信原则。从某种角度上讲,诚信作为法律原则出现是人类的不幸,因为这意味着人们已不能完全依靠彼此的道德情感来维系人与人之间的联系。
诚信的法律本质是遵守法律规范,即守约。如前文所说,人们守约或违约的前提是出于对利益的选择,而利益问题的根本解决从来不听命于道德说教,而是听命于社会的强制规范---法律制度。如果法律制度能充分满足现实的人的正当合理的生存与生活需求,使绝大多数现实的具有七情六欲的世俗凡人既得到了实"利"的优惠和生活的甜头,又对未来的生活前景抱有合理的可以预期的乐观与希望,现实的人们焉能不对法律制度抱有信心并加以信任? 应当说,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这为规范市场行为,激励守信,惩治失信提供了基本的法律规范。然而,为什么会出现"诚信危机"?一个最重要原因就是法律没有真正发挥威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并非个别!当国家的法律得不到遵守时,就说明国家作为法律和制度的保证人的角色存在信任危机。如此法律就等于是一堆被遗忘的废纸,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的贯彻落实在一定时期可能比制定法律还重要。
当改革开放的春风吹开国门时,人们由温情脉脉的伦理社会一下子冲向由陌生人组成的市场社会。人们彷徨,不知所措!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一些人的劣根性就会充分暴露出来,于是,欺、瞒、骗、诈等行为开始崭露头角。可以说传统诚信没能提供现代市场社会下陌生人之间的信任激励。培养市场社会下的诚信,需要尽快建立一套科学的信用机制,特别是借助法律的力量,让那些"非诚信者"受到严厉的惩罚,以使其违规或犯罪成本巨大,让他们大大地得不偿失。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迫使非诚信者不得不回到诚信的"人间正道"上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1:41
今天下午,学校举办了一个法制讲座。在不大的广场上,容纳了我们全校1500多名师生。
在讲座上,两名少年犯讲述了他们的亲身经历,讲述他们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以及如今是多么后悔。
他们的事例,对于我们是一个警示。他们也曾是在校学生,或大学或高中,有的还曾是好学生,班干部。但现在,他们的离开了学校,离开了老师、同学和父母,走上了与社会所期望的截然相反的路。正值风华年少的他们,却失去了自由,变成了囚犯。
他们在狱警的教育下终于感了深深的后悔,后悔当初不懂法律,一念之差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但这未免太晚了一些。如果他们当初就了解所做的事是违法犯罪的,从而不去干。那么他们如今仍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父母眼中的好孩子,同学眼中的好朋友,仍可以自由幸福的生活着,成长着。他们多么可惜啊!
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关键原因,被我们校长一语说破,那就是——缺少诚信。正是由于他们的不诚实,不守信用。由一句谎话到常常撒谎甚至满口谎话,这就是他们犯罪的根本原因,也正是我们现在青少年中所存在着的最大的问题。虽然,我们现在还在明亮的教室中学习,拥有着自由,拥有着幸福,拥有着快乐,但如果我们不讲诚信,长此下去,也许有一天我们也会后悔莫及的。
“人之初,性本善”,每个人都拥有着美好、善良、纯洁的心灵。只是由于后天不同的道德熏冶,有些人仍然保持着那最初的美好,而有些人的心已被腐蚀浊化,已不再拥有美好与纯洁。当然,那些坏人与罪犯,当他们心中还会后悔的话,可算是还没完全丧失那份美好,或者是心中原本应该有的美好被从新唤了回来。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依旧有了一方洁净,依旧存在着美好,因为他们还知道后悔,还知道自己所做的是不应该的。虽然晚了一些。如果把他们唤回了诚信,当他们改造成为新人后,他们还是有一条后路的。但这毕竟是晚了。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被赋予着非常丰富的内涵。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是否应该继承发扬这一美德,做到诚信做人,诚信求知,诚信交友,诚信处世呢?诚信是金子,诚信是基石,诚信是灵魂。拥有诚信之人,往往就拥有着美好高尚的心灵。所以,让我们携起手来,共铸诚信!
教师评点:这是一篇在参加了当日活动后的感悟性文章。我们的语文学习不应该仅限于书本,要学习生活,学习社会。在培养写作水平方面,就要注意观察社会,观察生活,并随时记一记、写一写,这也是学习写作的一种良好方法,是提高写作水平的一个良好途经。这篇习作,在听了囚犯的现身说法后,结合诚信谈自己的体验与感悟,是值得提倡的。
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