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把土地证给了其中一个儿子,但没有遗嘱,其他子女还有继承权吗?_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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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2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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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5 18:21
父亲把土地证给了其中一个儿子,但没有遗嘱,其他子女没有该土地的继承权。
法律分析
父亲把土地证给儿子的行为属于正常赠与,并不是死后的遗产,所以不存在继承。生前办理房产过户,流程非常的简单,只要父母双方和子女带上证明身份的身份证件、房产证以及签署好过户合同,到房管局就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了。而死后继承,需要先办理好父母的死亡证明、火化证等相关的证件,然后要到公证局办理继承公证,最后再拿上相关的资料到房管局过户,手续流程非常的麻烦。不论是生前过户,还是死后继承都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并且,生前过户有赠与和买卖两种方式,不管选哪种,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不过两种方式的缴费金额不同,死后继承也需要纳税。大家可以到当地的相关机构咨询一下两种方式的缴费标准,对比计算,选择最划算的一种方式。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按照以下规则确定: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特殊情形特殊处理: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5 18:18
既然父亲己把土地证给了其中一个儿子,这就是赠予了这个儿子,属于父亲的财产父亲有处置权。如果在土地证的土地上己建房,父亲下世后所有子女可按比例继承,如果末建房则这块土地属父亲赠予土地证的儿子,其它子女无继承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5 18:20
有。如果父亲是把你们几个子女叫到一起,把土地证给了其中一个儿子,那就是口头遗嘱和实际遗嘱了,其他子女就无继承权了。如果父亲是悄悄给了其中一个儿子,很有可能是巧取或骗到手的,而没有什么证据是父亲给他一个人的,其他子女可通过法律手段而获得自己的权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5 18:25
父亲只是把写有父亲名字的土地证给了其中一个儿子,没有过户手续,没有遗嘱,那只能说是父亲让这个儿子保管土地证,其他子女是有继承权的。父母财产特别是土地证,如果父母没有遗嘱,将来过户必须是父母的子女全部同意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5 18:24
父亲把土地证给了其中一个儿子,又没有遗嘱,只能说明是让这个儿子保管,其他子女还是可以一起继承的。但遗嘱的形式很多,如果有口头遗嘱也是可以的,需要有相关利益以外的人作证明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