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中,近因原则不适用的保险,谁能举个例子例子?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3 05:45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6:44
呵呵,我来给你举个例子.容易理解些.
近因原则:比如,甲某开车装死一条狗.狗的主人见狗死了,主人也气的装墙死了. 那么主人的死在保险中与你无关.(当然,假设狗是买保险的,呵呵.)
不适用的保险,保险法中的确有不适用的.往往都是在司法领域里,利用近因原则来判断是否有责任,然后在根据审判的结果,在决定是否需要理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6:44
这个,根据我所知,近因原则好像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6:44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必须有对保险标的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比如,假如你对一个跟你毫不相干的人或物进行投保,就是不具有保险利益。
1.人身保险可保利益可分两种情况:
(1)为自己投保。投保人以自己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投保,当然具有保险利益。
(2)为他人投保人身保险。保险利益有严格的*规定,主要包括:血缘、婚姻及抚养关系;债权债务关系;业务关系等。各国法律规定不一,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利害关系论;一种是同意或承认论。《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具有保险利益;其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其具有保险利益。
比如我为自己投人身保险,这有保险利益;我为我的孩子投人身保险,也有保险利益。
2.财产保险中,享有保险利益的人员范围主要有:对财产享有法律上权利的人,如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留置权人等;财产保管人;合法占有财产的人,如承租人、承包人等。
比如丁公司为其经营管理的风景区内的清代石雕投保盗抢险。丁公司属于财产保管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清代石雕具有保险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