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29 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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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13:52
解放前,畲族地区已基本上发展到封建地主经济阶段,但由于历代统治者的压迫和剥削,畲族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呈现缓慢性和不平衡性。
畲族以农业生产为主、狩猎经济为辅。早在公元7世纪,畲族先民就以自己辛勤的劳动开辟了闽、粤、赣三省交界的山区。当时畲族先民的农业生产主要是“耕火田”,即“刀耕火种”,所耕之地多属于缺乏水源的旱地。由于耕作粗放,生产力水平低下,农作物产量很低,加上长期居住在深山老林、野兽出没之地,所以狩猎经济一直比较发达。“农耕”与“狩猎”是畲族早期的生产特点。
明、清时期,是畲族先民向闽东、浙南大迁徙的时期。他们到达那里时,平坝地区已多为汉族居住,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已为汉族所垦殖。因此,他们只能开山劈岭,拓荒造田,新建家园。或者是佃租汉族地主的土地,或给地主富农当长工。长年辛勤劳作。他们所到之处,荒山变茶园、沟壑变良田。畲族人民为开发祖国东南山区作出了重要贡献。
解放后,中国民族政策使畲族人民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关地区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名额上对畲族都给予了适当照顾,并大力培养和提拔畲族干部。同时,畲族居住比较集中的地区建立了57个民族乡。经过社会改革,受压迫的畲族人民拥有自己的土地、茶园、山林。中共十一届三中 全会以后,农村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畲族山乡的经济搞活了,多种经营,变山为宝,乡镇企业蓬勃发展,畲族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在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浪潮中,畲族山乡已成为对外资具有很强吸引力的地方。在福建省的宁德、莆田和浙江省的景宁,“三资”企业已在这里“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