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26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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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9 01:01
法律分析:可以到新农合经办机构咨询。
低保户办理农村合作医疗的交费,按照有关规定,低保户办理农合统一由县(市)民政局负责交费,不需要低保户个人承担,在处理形式上,有办理农合医疗的,先由本人交费,然后名单上报县(市)民政局,由民政局统一支付,返回低保户参保费,所以说,低保户办新农合,不需要本人交费,完全没问题。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四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