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法院联系不到他一般多久会开庭审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26 11:35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6 14:03
如果*找不到被告,会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对方当事人,送达期限是60天,如果涉国外港澳台的6个月,期限满之后,视为传票已送达,*会根据案件多少排期开庭,一般在1个月以内都能开庭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6 14:03
起诉离婚开庭的时间法律并未规定,但是法庭需要在审限内审结案件。被告下落不明的,*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传票,公告期内不计入审限。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6 14:04
第一阶段:首先向*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立案。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6 14:05
如果传票他无法接受的话,你这个案子就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