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以后对中石化大量劳务派遣工产生什么影响?会转正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28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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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5 09:37
一、修正案对劳务派遣工作出了范围定义:
-临时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辅助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
-替代性是指用工单位的职工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在该工作岗位上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被派遣劳动者替代工作
二、方向
若你是国企的人事部门,你如何规避新的修正案?若我是国企的人事部门,我作从“辅助性”职位作文章,企业有500正式工,300派遣工,300个派遣工全部给正式工配助理。面对窗口的部门,一名助理(派遣工),一名主办(正式工),主办只挂名不干活,负责指导工作;助理,不好意思,活是你干的。
通过换位思考,你就得出了以后国企对劳务派遣工的以后走向了。不外乎就是几种方向:
1、集体由国企聘用,但职位偏低,工资依然照旧。但劳务公司肯定会公关的,毕竟与国企有关系在。
2、全部退回劳务公司,正式工做粗重活。有可能不,正式工会喷口水的,劳务公司会打交情牌的。
3、退回派遣工,重新按第一项的工资招新人。
4、维持现状。在“辅助性”作文章,或业务外包。正式工继续拿高工资,劳务公司继续赚钱,劳务工继续干活。
所以我个人认为,在短时间内,暂时改变不了,毕竟同工同酬说了很多年了,目前还有N多同工不同酬。
同时,法律法规是谁制定的?人大们,人大是谁代表了谁?嘿嘿。以后又多了一条法规对付不听话/不爽的/站错队的小领导,你你~~你,下台,居然聘用这么劳务工,违法,下台,换我的人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5 09:36
没听过这个说法。
以后都趋向合同制,转正的概念以后越来越少。
而且派遣工,合同关系上讲就不是中石化的职工。只是替中石化干活。扯不上转正的问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5 09:30
1、《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后,对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的用工比例和岗位有规定的,派遣工有转正的机会。
2、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章 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第四条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5 09:32
2012年12月28日 劳动法修正案已经表决通过,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将加紧修改劳动法实施条例细则,究竟劳务派遣工得命运如何,明年7月1日就知道了,央企和国企是是按照法律将劳务派遣工转正还是继续想办法规避法律将劳务工转为外包就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