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3 04:1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8:28
【
法律分析】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审理某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审程序。采取简易程序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节省办案时间、减轻当事人负担,符合现代诉讼制度改革发展的潮流。简易程序简化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不受普通程序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但必须在判决前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自诉人、被告人、辩护人,也可以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通知可以采用简便方式,但应当记录在案。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