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和与工资有关的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20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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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4 01:40
我通常有两种做法:
1、这是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要求的做法。
比如现在A员工9月份工资6150元,已经发放,并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比如你现在算出来他实际9月份应该拿6650元,差额是500元。
那你现在做A员工11月份工资是6800元,加上9月份差额500元,总共是7300元。在11月份缴纳个税,应缴纳(7300-2000)*20%-375=685元。
2、这个方法需要和地税部门协商,我之前有协商过类似的,我是连续5个月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我在做11月的工资税收中,减少下来,他们同意了我的做法。但是你一定要问一下你们那里的地税,免得他们不同意,以后要求你补税,还要收你的滞纳金,那就麻烦了!关键看你们和地税熟悉度。
比如现在A员工9月份工资6150元,已经发放,并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比如你现在算出来他实际9月份应该拿6650元,差额是500元。
那你现在做11月份工资是6800元。应缴纳(6800-2000)*15%-125=595元。
9月份工资6150元,应缴纳(6150-2000)*15%-125=498元。
9月份实际工资应该是6650元,应缴纳(6650-2000)*15%-125=573元。
9月份少缴纳个税是573元-498元=75元
把少缴纳的75元,和11月份595元相加,缴纳670元的个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4 01:40
已经申报的话要到门前进行修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4 01:41
你的图片看不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