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9 19:02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4 22:24
是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4 22:27
未成年人只有养父母的话,那肯定是孩子的监护人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4 22:30
如果未成年人的生父母已经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