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9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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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14:59
虽然很多爱狗人士不赞同,但是必须说这种行为,狗主人应当被判刑,而且判三缓三在刑法中已经是很轻的刑罚!
1.任何人都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得随意被剥夺。即便是犯罪分子,除非被法院判处死刑,否则他们也同等的享有生命健康权,任何人不得侵犯和剥夺。这是法律赋予人们的基本权利和尊严,这种权利不会因为行为人行为而改变。
偷狗贼虽然不断偷狗,很是可恶,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享有作为人的权利,所以狗主人擅自撞人就应当承担故意伤人致死的法律责任。
2.狗在法律上仅属于狗主人的财产。狗作为所有人的财产,其并不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健康权,其他人盗窃、打死他人的狗狗,最多算作毁坏他人财产罪(必须标的额达到足够大的程度),因此盗窃、毁坏他人狗狗行为与狗主人伤害他人生命健康的行为不能等同看来。
相比较狗主人伤人行为与他人伤害狗狗行为,显然前者涉嫌故意杀人,后者最多算作故意毁坏财物(或盗窃罪),前者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中明确规定了,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也就是说一旦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最少也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狗主人开车撞死了偷狗贼,最后仅判三年有期徒刑,且是缓期执行三年。这就意味着狗主人根本不用实际服刑,只要三年内他不再故意犯罪,三年期满,原来的刑罚就视为已经执行。这在刑法中只有罪名较轻,没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分子才能得到的结果。
狗主人虽然判处刑罚较轻,但终究在档案中留了案底,表明狗主人曾经犯过罪。爱狗没有问题,但是还是需要理智对待,否则只会挖坑让自己掉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