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泄漏应急预案及处置程序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1-19 11:04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3 14:58
燃气泄漏应急预案及处置程序是
1、当监控室或管理处接获泄漏气体报告或察觉异味时,应立即通知巡逻安保员前往现场查看;
2、安保员抵达现场前应关闭对讲机和随身携带的手机,到达现场后,切勿按动门铃或触动任何电器及灯具开关;
3、如确认为燃气泄漏,应立即打开泄漏区域门窗,形成通风对流,降低泄漏出的燃气浓度;在开窗通风的同时,不要开关电器,如开灯、开排气扇、开油烟机和打电话(不论是座机还是手机)等,以免产生电火花和电弧,引燃可燃气体;
4、随后远离泄漏区域,到达安全区域后,立即用电话或对讲机将燃气泄漏区域和泄漏情况向管理处经理和设备主管报告;
5、报告完毕后,立即回到燃气泄漏区域,并通知周边所有人员离开,并阻止任何人进入现场;
6、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使用燃气检测仪或用肥皂水,迅速查明泄漏点,关闭漏气点前的阀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抢修;
7、抢修期间,安保人员协助做好现场巡视检查和秩序维护,不准开闭电器、照明设备,不得点火、吸烟、拨打电话等,严禁一切火种,*无关人员进入;
8、如发现泄漏燃气未能受控或扩散面积广泛,应立即远离现场,并电话报警通知燃气公司;
9、在燃气公司维修人员到达前,管理处有关人员要注意保护现场,并做好人员疏散等配合工作和对业户的解释工作;
10、设备主管跟进事件的处理,并将事件处理过程填写《紧急突发事件处理报告》,经管理处经理批准后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及设备部。
燃气设施使用维护规定
1、由厂务部负责对天然气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检查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2、不得拒绝供气单位日常安全检查;
3、按规定设置天然气设施保护装置和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不得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坏天然气设施的统一标志;
4、不得将天然气设施作为电器设备的接地导体或在天然气管道水平净距0.1米内安装电器设施和线路;
5、不得在安装有天然气设施的场所堆放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 不准在天然气设施上或其安全通道堆放物品、停放车辆、倾倒垃圾弃土;
6、不得擅自动火作业或动火作业不采取安全隔离措施的;
7、严禁向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上排放腐蚀性液体;
8、引入使用点的天然气母管上的总阀门应装设在安全和便于操作的地点,且应无泄漏,经常保持完好;
9、在天然气地下设施两侧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恶性施工,危及天然气设施。
总之,燃气应急预案包括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五十六条
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燃气应急预案应当明确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