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3 07:55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9:28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省、市(地)两级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拓宽基层公务员的上行通道,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全省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及发布方式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142名,其中省直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57名,市直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85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即日起在省内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并在东北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黑龙江省公务员遴选网上发布《2014年黑龙江省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遴选范围为全省各市(地)及以下机关(含中、省直垂直管理系统市地及以下、农垦和森工系统管理局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现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和现任主任科员及以下或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人员。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省直遴选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市地遴选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殊职位除外;
5.具有连续2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机关工作经历是指在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的工作经历。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时间不足两年的,以实际在编在岗时间为准;
6.报考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主任科员或任职满3年的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报考副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或任职满3年的科员;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符合相关单位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笔试网络报名第一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未满考试录用职位最低服务年限的;
3.历次遴选考试中被认定为舞弊等违反遴选纪律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的注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6月23日09:00至6月27日16:00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遴选网,点击“2014年黑龙江省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登陆注册后,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网上进行,由省直遴选单位和遴选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公布的遴选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等资格条件,及时对照片和报名申请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17:30。报考人员请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仲裁申请。仲裁人员会尽快将仲裁结果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报名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三)缴费确认。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应于2014年6月23日09:00至6月28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指定银行、按系统提示进行缴费,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7月7日09:00至7月12日15:00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遴选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可适当缩减遴选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需调整或取消的职位,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限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侧重于测试报考者的*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以百分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命题,遴选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12日,地点拟定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确认
笔试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面试资格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笔试单科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经本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可适当缩减遴选计划或降低比例。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公务员遴选网公布。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必须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网站下载,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凡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该职位经省公务员局同意可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六、面试
通过资格确认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命题,省公务员局、遴选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以百分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用。各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开展职位业务水平加试(时间为面试结束第二天)。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结束后,对考生成绩进行汇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面试缴费和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遴选网,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加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
体检由各遴选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具体考察工作可以参照《黑龙江省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察工作暂行办法》。考察不合格需补充考察人选的,经省公务员局同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由遴选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报省公务员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办理手续。公示期满,遴选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到省公务员局办理遴选通知单等相关手续。各遴选单位对人员进行任职安排。
公务员遴选考试的只是可以参照遴选公告,会有详细的遴选的考试流程
黑龙江遴选公告点击查看
希望可以帮到您!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9:28
可以参考这套资料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9:28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省、市(地)两级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拓宽基层公务员的上行通道,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全省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及发布方式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142名,其中省直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57名,市直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85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即日起在省内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并在东北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黑龙江省公务员遴选网上发布《2014年黑龙江省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遴选范围为全省各市(地)及以下机关(含中、省直垂直管理系统市地及以下、农垦和森工系统管理局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现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和现任主任科员及以下或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人员。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省直遴选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市地遴选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殊职位除外;
5.具有连续2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机关工作经历是指在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的工作经历。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时间不足两年的,以实际在编在岗时间为准;
6.报考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主任科员或任职满3年的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报考副主任科员职位,须现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副主任科员或任职满3年的科员;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符合相关单位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笔试网络报名第一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未满考试录用职位最低服务年限的;
3.历次遴选考试中被认定为舞弊等违反遴选纪律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的注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6月23日09:00至6月27日16:00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遴选网,点击“2014年黑龙江省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登陆注册后,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网上进行,由省直遴选单位和遴选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公布的遴选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等资格条件,及时对照片和报名申请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17:30。报考人员请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仲裁申请。仲裁人员会尽快将仲裁结果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报名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三)缴费确认。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应于2014年6月23日09:00至6月28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指定银行、按系统提示进行缴费,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7月7日09:00至7月12日15:00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遴选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可适当缩减遴选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需调整或取消的职位,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限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侧重于测试报考者的*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以百分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命题,遴选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12日,地点拟定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确认
笔试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面试资格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笔试单科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经本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可适当缩减遴选计划或降低比例。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公务员遴选网公布。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必须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以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网站下载,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凡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该职位经省公务员局同意可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六、面试
通过资格确认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命题,省公务员局、遴选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以百分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用。各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开展职位业务水平加试(时间为面试结束第二天)。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结束后,对考生成绩进行汇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面试缴费和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遴选网,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加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
体检由各遴选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具体考察工作可以参照《黑龙江省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察工作暂行办法》。考察不合格需补充考察人选的,经省公务员局同意,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由遴选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报省公务员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办理手续。公示期满,遴选市(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到省公务员局办理遴选通知单等相关手续。各遴选单位对人员进行任职安排。
公务员遴选考试的只是可以参照遴选公告,会有详细的遴选的考试流程
黑龙江遴选公告点击查看
希望可以帮到您!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9:28
可以参考这套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