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个税扣除标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2-04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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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4 17:44
9月份发放时按2000元扣除。按你发放工资的所属月份对应扣除相应的扣除额,因为9月份所发放的实际上是你8月份所取得的收入,根据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在代扣行为发生后7日内申报缴纳,因此9月份申报的应该8月份的个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4 17:44
从9月1日期执行行的个税!
2011年 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数为350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4 17:45
9月发放8月的工资按最新规定要按2000元做扣除标准。一般情况下,9月份报的是8月份的个税。明细申报时会有申报日期和所属日期之分,您可以自己看一下。
关于第一个问题,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中第一条第二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4 17:45
从2011年9月1日期执行行的个税扣除标准, 2011年 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数为3500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04 17:46
9月份报的是8月份发的工资的税,即发的是7月份的工资 ,仍按原税率,
但如果你们9月份报税,报的是9月份发的,那就应按新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