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打不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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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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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01:20
一般情况下在开具的次日就能查到。取得**的单位和个人可登陆全国**查验平台,对新系统开具的*专用*、*普通*、机动车销售统一*和*电子普通*的*信息进行查验。单位和个人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录平台时,应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查看平台提供的*查验操作说明。注意事项应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可以查验的时间范围:可查验最近1年内**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当日开具的*最快可以次日进行查验。每天每张*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平台仅提供所查询*票面信息的查验结果。如对查验结果有疑议,需持*原件至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第二十三条 *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9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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