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告,法庭现将简易程序改成普通程序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16:04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9:24
民事诉讼过程中,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是案件审理的不同方式,二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
1.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
(1)转换条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2)审限计算: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而不是从程序转化时计算。
(3)举证期限的补足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人民*指定的举证期限少于三十日的,人民*应当为当事人补足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征得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2.普通程序转简易程序
基层人民*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注意:决定权在*。
(1)原则规定: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
(2)转换条件:当事人各方自愿,*审查同意。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9:24
你的问题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