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15:4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7:28
旁听不是强制性的,只要是公开审理的案件,完全行为能力人都可以参与旁听,法律不禁止旁听。
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那么是不允许有人旁听的,属于不公开审理。
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等会增加一定的难度。
2,《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这一条规定,一直被认为是立法要求离婚当事人亲自到庭的特殊规定。当然,如果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庭,*也可以缺席判决。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六十条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并由人民*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六十一条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规定。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7:29
审理离婚案件父母是否到场旁听,取决于父母本人以及*审理案件适用的程序。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7:29
你好,父母作为当事人应该出庭支持诉讼。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7:30
这是属于自愿的,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17:30
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