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的对象到底是怎样条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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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23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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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30 06:32
社会救助体系,指的是国家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帮助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特殊困难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以及为保证这些制度的实施而形成的管理*、运行机制、组织网络、物质技术条件等要素有机结合的整体。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加快荆门崛起,建设和谐荆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于近期对我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现状
总的来看,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在各级*、*的高度重视下,经过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快发展,各项救助制度逐步完善,救助经费投入明显增加,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平台初步搭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框架初步建立,社会救助效果比较明显。
(一)基本生活救助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
1、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力度加大,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我市从1997年开始实施城市低保工作,到2007年5月底,全市低保对象87658人,占非农业人口的8%,其中市直15900人;市(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达到176元;县(市)和屈家岭管理区达到160元;全市人均月补差78元,荆门城区达到83元。目前,全市低保四级组织体系基本建立,民政、财政、银行三位一体的发放监管体系运行良好,“分类施保”工作顺利实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落实到位。2006年我市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在全省率先达到*管理水平,东宝区达到A*管理水平。
2、农村低保全面建立,农村特困救助对象整体转入农村低保。2003年底,我市建立农村特困救助制度,救助标准每人每月10元,到2006年底,救助人数达到46650人。2006年8月,市*出台《荆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全市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在2007年一季度整体转入农村低保,并实行分类救助,按季发放。目前,全市农村低保对象总数达到47027人,人均月补助20元。
3、农村五保供养成效显著,基本实现集中供养目标。按照省*的统一部署,我市从2003年起在全市实施农村五保福星工程,经过三年的福星工程建设,我市农村福利院的基础设施和管理水平上了档次,供养能力和供养水平不断提升。全市68所农村福利院完成改扩建,农村五保对象达到6798人,其中:集中供养5469人,分散供养1329人,集中供养率由实施福星工程前的49%上升到80.4% ,集中供养标准为人均年1410元,分散供养对象年供养标准900元,分别高出省定1200元和800元的17.5%和12.5%。
4、灾害救助工作不断规范,应急管理机制逐步完善。一是规范了救灾管理工作。各地普遍实行了灾民救助卡制度,对救灾款物的分配、管理、使用做出严格规定,确保了救灾资金分配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救灾物质真正落实到灾民手中。二是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初步形成。2006年9月,市*出台了《荆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应急救助体系,形成了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三是救灾资金投入大幅度增加。去年我市遭受三次暴雨、干旱和稻飞虱病虫害袭击,全市57个乡镇133.5万人次受灾,我市及时向省争取救灾资金904万元,并将“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募集的社会捐助资金300余万元与救灾资金*使用,大幅度提高了救助资金投入,使灾民生活得到妥善安排,2593间倒塌住房全部恢复重建。
5、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改革进展顺利。目前全市共有城区和钟祥、沙洋、京山4个救助站。自2003年8月《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市民政局先后投资20多万元对城区救助站设施进行了改造,在闹市设置救助引导宣传牌,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制度,制订并落实分类救助和紧急处置预案,实行流浪乞讨救助管理进社区,建立志愿者队伍,有效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4000多人,其中2006年救助1893人。
6、农村分散供养孤儿救助工作全面实施。全市825名农村分散供养孤儿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年救助标准由2006年的1200元每人每年调整为1400元,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