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中级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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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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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1:57
护理中级考试有哪些考试科目
护理学专业(中级)包括: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社区护理学六个亚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考核内容相同;其中护理学专业(368)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所要考察的内容间大纲中标注“*”部分。
护理中级考试有哪些考试科目
2护理中级考试报考条件
1、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2、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3、*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按照《*条例》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0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 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二) 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科学历;
(三) 获得*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职务满5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职务满3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即可以参加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1:58
(一)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二)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初级护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职务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或符合条件。
2、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报名参加2013年度护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2年12月31日。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可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5、《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中级主管护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护师工作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护师工作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即可以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或符合条件。
2、(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报名参加2013年度中级主管护师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2年12月31日。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4、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5、《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6、《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