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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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9 11:42
摘要具体案例来看,人民*并未因“走单不走货”否定采购合同的效力,而是确认了原、被告之间成立的采购合同关系并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交付货物的诉讼请求,且从其具体意见可以看出,就算没有真实的货物交付,也不能仅凭“走单不走货”交易模式本身而否定相关买卖合同的效力,因为我国现行法律、行*规并未明确禁止此种交易模式。在此前提下,再结合有关证据探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若相关证据均表明成立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则理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然,如果有证据表明当事人的实际目的是转移资产,则应查清是否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等无效的情形。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09走单不走货是否违法您好,百度平台合作律师为您服务!已收到您的问题,请稍等!请稍等,我看一下您的问题融资性质的“过单不过货”的“买卖”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过单不过货”合同通常应根据民间借贷关系确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走单不走货”是指各方签订贸易合同,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只出具确认收货的单据及开具**,却并没有实际货物交付的情形。具体案例来看,人民*并未因“走单不走货”否定采购合同的效力,而是确认了原、被告之间成立的采购合同关系并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交付货物的诉讼请求,且从其具体意见可以看出,就算没有真实的货物交付,也不能仅凭“走单不走货”交易模式本身而否定相关买卖合同的效力,因为我国现行法律、行*规并未明确禁止此种交易模式。在此前提下,再结合有关证据探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若相关证据均表明成立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则理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然,如果有证据表明当事人的实际目的是转移资产,则应查清是否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等无效的情形。这个可能是确认合同无效,然后按照借贷来算喔。如果没有其他问题的话,希望您早日解决问题,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