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19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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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19:50
学生困难补助申请理由有:家庭贫困 、 学习成绩优异、在校表现突出、单亲、孤儿、父母身体有不妥等。
参照市民平均消费水平,贫困生申请条件如下:
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
审核办法
1、班级成立贫困生考核小组,成员5—7人(视班级人数多少而定),由本班里的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班干部及多数同学认可的普通(非贫困生)同学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必须做到看问题客观,办事公平、公正,忌感情用事。
2、贫困生考核小组对申请贫困生的学生进行调查,其在校期间的生活表现,平时消费情况,充分征求同寝室同学的意见,必要时可通过查询“金龙卡”消费情况予以确认。
3、调查结果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根据所掌握的情况综合衡量,进行初审后报学院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