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18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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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2 01:12
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公司成立的手续, 技术监督度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 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
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应当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应当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不得接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
粮食储存企业对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陈粮,陈化粮购买资格由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陈化粮判定标准,由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陈化粮销售、处理和监管的具体办法,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