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签的房子赠予协议没公正离婚时一方不承认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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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2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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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2:45
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原因在于房屋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协议若未附生效条件,也未附期限的情况下,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赠与合同成立且生效,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赠与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内容,但是在房屋办理过户登记之前。赠与人拥有任意撤销权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后,可以不履行赠与协议约定的房屋过户登记的义务但是由此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应当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当事人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的证人不享有任意车首选只拥有法律规定的法定撤销权,
法律规定如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依据本条规定,赠与人对赠与财产承担责任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无论赠与是否附义务,只要赠与人有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之情形存在,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均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如无第一种之情形,赠与又没有附义务,赠与人对赠与财产的瑕疵不承担责任;
阅读全文第一百八十五条定义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登记等手续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受赠人的交付请求权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0:03
您好,关于房子的赠与协议,只要没有过户,对方是有权撤回的,所以,这个,一点办法都没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1:38
只要协议是合法的,不违背赠予人的意愿都是有效的。并且协议一经签订,单方面的反悔是不被支持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3:29
有法律效力的,只要有证明人,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办理赠与过户流程如下:
办理赠与过户必须是在房子是全款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赠与人和被赠与人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
拿着公证书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需要资料:
赠与人: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产权证。
被赠与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05:37
看协议内容,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