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罗马帝国的贵族制度,具体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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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7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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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7 14:45
罗马的君主制分为两种,帝国时代前期实行普林斯制,后期实行多米那特制。
普林斯制(Principatus)一般称为元首制,它表面上依然保留共和时代的民众大会和元老院,但这些国家机构的职能被大大削弱,而帝国元首集军事、行政和宗教大权于一身,并且可以不断连任,成为实质上的皇帝。可以说,普林斯制是从共和制向君主的过渡阶段,它以共和制之名,行君主制之实。普林斯制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君主的个人权力,使元首能有效控制内战初定而又疆域广阔的罗马帝国。实事证明这样的政体是行之有效的,它确保了罗马帝国两百多年的和平,为帝国前期的社会发展创造条件,也使帝国境内的各个行省逐渐罗马化。
公元3世纪左右,罗马帝国的局势再度混乱,迫使军事专制的不断加强,帝国的政体从普林斯制转变为多米那特制。多米那特制(Dominatus)意为君主制,从字面意思不难看出,后期的罗马帝国政体终于除去了表面共和制的伪装,实现了公开的君主专制。皇帝自称为多米那斯,宣扬君权神授,其命令有法律效力,掌握民众的生杀大权,并且采用东方的君臣之礼,所有官员都必须效忠皇帝。皇帝不但采用分封同姓王的方法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而且还利用基督教巩固统治。
从军事民主制到共和制,再到君主制,罗马的政治制度一直不断革新,正是这种政体革新为罗马帝国的扩张创造了有利条件,它每一次前进的脚步都适应了国家的发展,同时又促进了国家的发展。反观一水之隔的希腊,虽然希腊人把城邦文明发展到了极致,可祟尚自由的希腊却一直没能出现君临四方的君主,无法形成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有灿烂的文化,却没有强大的国家。而罗马如果一直局限于同城邦社会相适应的共和政体,那么也无法成为雄霸欧、亚、非三大洲的伟大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