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2-12 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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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9 23:40
需要在*北京、上海等八省市设有户籍。
台湾地区大学校院学士班要求规定: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湖北及辽宁八省市设有户籍之*地区人民,参加2019年该八省市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成绩,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才具备报考学士班(不含二年制学士班)资格:
持*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明)书。持香港或澳门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证(明)书或具有报考学士班同等学力资格。具有台湾公立或已立案的私立高级中等学校毕业或具有报考学士班同等学力资格。具有外国高级中等学校毕业或具有报考学士班同等学力资格。
扩展资料:
台湾地区大学校院学士招收*学生要求规定:
1、各招生学校系组发展方向、招生科类、录取要求、语文、数学、外语3考科之加权倍数、艺术类术科专业考试成绩门槛及加权倍数等信息,加权倍数有1、1.25、1.5、1.75和2倍5种,由招生学校订定。
2、申请人必须完成报名程序,才能选填志愿,每位申请人至多可选填46个志愿,其中私立大学及公立金门大学、公立澎湖科技大学共可选填36个志愿,每校至多选填5个志愿。
3、文史(理工)类申请人仅能选填招收文史(理工)类之志愿,惟若所选志愿的录取要求为一本分数线,而申请人高考总分仅达二本分数线,则该志愿属无效志愿。
参考资料来源: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2019年台湾地区大学校院学士班联合招收*地区学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