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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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0 06:27
《涉外税务》编辑部:我公司于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八日成立,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外商独资企业,产品100%外销,在工商注册登记时,因产品100%外销,没有申请内销比例,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就出口退税问题,多次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得到答复说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内销权,不予办理退税。国家有关*一再鼓励出口、并为出口企业提供优惠待遇,但我们产品全部出口,在税务机关也办理了退税资料收文本和出口退税登记证,为民族工业的进一步发展,购买原材料也尽量在国内购买,并从对方取得**,生产出的产品已报关高境,在财务上也做了销售,但在国内购买的原材料税额始终无法得到退还。请问我公司怎样才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外商独资企业没有内销权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吗?我司不能办理已经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外商企业能否再一般纳税人?如果可以应如何办理?新南伟表业《深圳)有限公司新南伟表业(深圳)有限公司:来函收悉:你公司是1995年成立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国家目前有关出口退税*,你公司可到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登记并取得出口退税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