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2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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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3:44
父母的债务子女没责任承担。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如果父母在世,子女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 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但是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是因为接受了父母的馈赠导致父母无法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如果父母去世了,一般都是看父母的遗产份额多少,子女如果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但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 所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债父偿,其实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而要是父母有欠债的话,那么在通常情况下,作为子女并不具有偿还债务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 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当追加为共同原告;继承人已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表示放弃受遗赠或者到期没有表示的,不再列为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