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19 04:2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23:29
1,《继承法》第八条规定: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23:28
你没有证据来证明房产是给你父亲的,没有遗嘱就是法定继承,那你表姐就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另外,就是有遗嘱,你父亲当时也已经放弃了继承,在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遗产的继承人是不可以再返悔的。所以 你父亲不可能再要回遗产了,你这个情况并不涉及到侵犯你父亲的继承权的问题,他已经在当时放弃了继承遗产的权利。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23:33
你的问题不是很清晰,你多看看有关诉讼时效的有关问题就可以明白了,诉讼时效在民法理论里讲得详细,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3 23:31
不论当时孝顺与否,房子事实上已经被你表姐继承了,你们收回房子的可能性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