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落户的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19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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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1 05:41
安徽省户籍新政
对身边无子女,需要到城市投靠子女的公民,可以在该城市落户。对于多子女的,由申请人自行选择投靠地城市的子女登记该城市常住户口,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休、退休的人员,需要返回原工作单位地或者原籍投靠配偶、子女的,准予办理入户手续。上述情况应持本人申请报告、本人和子女的《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向投靠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报落户。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1 05:39
一个公民只能有一个户口,既然你的户口已经落户在江苏,干吗还要回安徽补户口呢?!
现在全国公安信息联网,上网一查便可见分晓,安徽方面是不可能为你再整一个户口出来。
且多个户口是违法的,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房姐”就是前车之鉴呀!